篮球起源:1891年12月初在美国马萨诸塞州斯普林菲尔德(Springfield)市基督教青年会国际训练学校(后为春田学院),由该校体育教师詹姆斯·奈史密斯(James Naismith)博士发明,当年的篮球规则只有13条,奈史密斯博士于1939年去世,终年78岁。
他未曾料到,由他创建的篮球项目竟然在二百多个国家流传市面着,而且至今美国篮球还誉满全球。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时由美军传入欧洲。
比赛方法:一队五人,其中一人为队长,候补球员最多七人,但可依主办单位而增加人数。比赛分四节,每节各10分钟,NBA为12分钟,每节之间休息5分钟,NBA为130秒,中场休息 10 分钟,NBA为15分钟,另在NBA中在第4节和加时赛之间和任何加时赛之间休息100秒。比赛结束两队积分相同时,则举行延长赛 5 分钟,若 5 分钟后比分仍相同,则再次进行 5 分钟延长赛,直至比出胜负为止。

.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