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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则
学院学生会是在院党总支领导和院团总支指导下的全院性学生组织,学生会是联系学校与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以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为已任,协助学校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本着“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原则和“团结”“服务”“创新”的宗旨,开展丰富多彩的有益活动,使广大同学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增长现代化建设的才干,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
学生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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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业、敬职、敬责、服务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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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尽责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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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服务意识,敢于吃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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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自身形象,树立榜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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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工作方法,大胆心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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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学习两不误,全方面发展;
学生会指导思想:
明确职责,力求创新,依靠集体,集思广益,脚踏实地,实现目标;
第一章 组织制度
一、学生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二、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院学生代表大会,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学生会主席团履行其职权,学生会主席团由全院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其职权是:
1、筹备和召开全院学生代表大会。
2、选举产生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各部门部长、副部长,主席团成员、。
3、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讨论决定学生会有关工作。
4、贯彻和执行学生代表大会的各项决定。
5、制定学生会各项工作实施办法。
6、负责院学生会干部的管理和培训。
三学生会实行主席团集中领导制,主席团为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主席团由若干名委员组成,主席团的职权是:
1、决定学生会干部的任免。
⑴、主席团可根据工作的需要,依照一定的程序,设立或撤消学生会有关部门;
⑵主席团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主要对学生会工作做方向性决策。
2、审定批准学生会总体工作和各部具体工作的计划与总结。
3、对学生会的总体工作、各部门工作具有监督权。
4、决定学生会重要工作。
四、学生会各部门实行分工负责,各部门须切实履行自身的职责,并有义务支持和协助其它部门开展各项工作。
第二章 纪律制度
一
常工作纪律制度
1、部长例会,各部门必须做上阶段的工作总结,并提交下阶段活动的计划和具体方案。
2
各部门的工作服从常委会决定,有情况应及时向上一级汇报,各部长还需负责该部门在各班级的协调工作。
3、副部级以上干部对必须参加的活动应积极参加,无故推脱的将根据本章有关规定处理。
4、各干部应及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任务,不能完成者应尽快主动向上级说明和阐述原因,无故不进行工作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撤职等处分。
二、会议纪律制度
1、 实行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全委会、常委会、总例会。
2、
学生会每周召开一次总例会,时间依本学期的课程安排而定。各部须汇报本周工作情况、研究下周工作议程,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对有关资料的记录和整理。
3、 主席团会议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由学生会主席作阶段性工作报告,讨论并制定下一阶段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及人事变动等决策事项。各部会议可根据实际情况,由部门掌握,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两次。
4、 会议考勤和记录制度:
(1)学生会各项会议一律实行考勤制度和记录制度。
(2)学生会会议必须准时召开,参加者应准时到场,考勤记录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者,应书面向会议组织者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不到,否则作缺席论处。第一次无故缺席者处以警告处分;第二次无故缺席者处以内部通报批评处分;第三次缺席者作自动离职处理,迟到两次作缺席一次处理。学期末学生会办公室将对各成员参加会议的情况统计,并列表公布。
(3)学生会会议均作会议记录,由学生会办公室整理存档查备。
三、学生会办公室管理制度。
1、办公室只限于学生会召开各种会议、进行宣传工作、各部筹备活动以及存放学生会各种财产。
2
室内所有物品均为学生会财产,任何人不得随意搬动、借用。
3
损坏、丢失本室物品者,须照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4
办公室的卫生工作和值班工作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
5
办公室的钥匙未经批准不得私自配制或转借他人、配制、使用。
6
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本室从事聚会、娱乐等任何与学生会工作无关的活动。
7
办公室只限于学生会干部工作使用,严禁私自使用。
第三章 人事责任制度和任免制度
一、责任制度
1
干事、副部长对部长负责。
2
部长向主管部门的副主席负责。
3
副主席、学生会办公室主任向主席负责。
二、任免制度
1
主席团行使对各部正副部长的任免权。
2
部长或副部长行使对该部干事任免权,并报主席团审批。
三、监督制度
1
学生会全体干部受全委会监督。
2
主席团受全体学生监督。
第二章 档案管理制度
为学生会的管理,使学生会工作更清晰明了,制定档案制度如下:
一、工作计划档案
1、学生会各职能部门每学期初递交一份工作计划,学期末递交一份年度工作总结。
2、主席团在学期初应制定学生会本学期的工作方案,并在期末做工作报告。
二、大型活动档案
1 在每次大型活动之前,负责部门应递交详细的计划和经费预算,由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对活动的时间、地点、人事、活动内容及过程给予总结性记录。
2、上述记录须经学生会办公室审核方可入档。
三、学生会干部(副部长级以上)工作档案
1、由干部本人填写工作档案,包括姓名、职务、班级、宿舍、本人所做工作、取得成果,并附上领导或老师的评价。
2、干部任职期满后必须递交一份详细的述职报告,总结在职期间的工作内容及经验教训。
3、 经学生会办公室审核方可存入档案。
四、各部门的工作档案包括组成成员、部门职能、所开展的工作、取得的成果以及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
五、学生会的重要报刊、杂志由学生会办公室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占有。
六、档案库资料属于学生会所有,由学生会办公室严格管理,一般情况下不予外借。
第五章 财务制度
一、学生办公室设专人负责团总支、学生会财务工作。
二、学生会经费原则上不计划工作外开支,使用经费严格依照学校财务制度,各部门开展活动前三个星期,应先拟一份经费预算报告,上交主席处审批,并交学生会办公室存档记帐。
三、经手财务的有关人员必须按照严格的财务手续办理财务事项。
1、报销单据必须是发票(如果是收据,须在十元以下,否则不给予报销),学生会主席团监督。
2、报销单据应有经手人、主管部门的负责人签名,学生会办公室验收、存档。
3、凡办理现金预支手续的要在三十天内办理报销手续。
四、
负责财务工作的干部要定期结帐,并且对帐本进行整理、保存,无关人员不得干涉。过期单据须经学生会主席签收后方可报销,有关人员定期查帐时应按制度履行手续,凡借取财务帐章、帐本者须对其负责。
五、学生会的财务工作接受学校财务部门和广大同学的监督, 进行不定期的财务检查,对违反财务制度的干部,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或上报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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