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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会标会旗

学生会会旗


 

学院学生会是在院党总支领导和院团总支指导下的全院性学生组织,学生会是联系学校与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以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为已任,协助学校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本着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原则和“团结”“服务”“创新”的宗旨,开展丰富多彩的有益活动,使广大同学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增长现代化建设的才干,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

学生会要求:

  1. 敬业、敬职、敬责、服务于人;
  2. 树立尽责意识;
  3. 树立服务意识,敢于吃苦;
  4. 注意自身形象,树立榜样作用;
  5. 探索工作方法,大胆心细;
  6. 工作、学习两不误,全方面发展;

学生会指导思想:
  
明确职责,力求创新,依靠集体,集思广益,脚踏实地,实现目标;

第一章    组织制度

一、学生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二、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院学生代表大会,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学生会主席团履行其职权,学生会主席团由全院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其职权是:

1、筹备和召开全院学生代表大会。

2、选举产生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各部门部长、副部长,主席团成员、。

3、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讨论决定学生会有关工作。

4、贯彻和执行学生代表大会的各项决定。

5、制定学生会各项工作实施办法。

6、负责院学生会干部的管理和培训。

三学生会实行主席团集中领导制,主席团为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主席团由若干名委员组成,主席团的职权是:

1、决定学生会干部的任免。

、主席团可根据工作的需要,依照一定的程序,设立或撤消学生会有关部门;

主席团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主要对学生会工作做方向性决策。

2、审定批准学生会总体工作和各部具体工作的计划与总结。

3、对学生会的总体工作、各部门工作具有监督权。

4、决定学生会重要工作。

 

四、学生会各部门实行分工负责,各部门须切实履行自身的职责,并有义务支持和协助其它部门开展各项工作。

第二章 纪律制度

一 常工作纪律制度

1、部长例会,各部门必须做上阶段的工作总结,并提交下阶段活动的计划和具体方案。

2 各部门的工作服从常委会决定,有情况应及时向上一级汇报,各部长还需负责该部门在各班级的协调工作。

3、副部级以上干部对必须参加的活动应积极参加,无故推脱的将根据本章有关规定处理。

4、各干部应及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任务,不能完成者应尽快主动向上级说明和阐述原因,无故不进行工作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撤职等处分。

 

二、会议纪律制度

1、   实行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全委会、常委会、总例会。

2、   学生会每周召开一次总例会,时间依本学期的课程安排而定。各部须汇报本周工作情况、研究下周工作议程,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对有关资料的记录和整理。

3、  主席团会议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由学生会主席作阶段性工作报告,讨论并制定下一阶段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及人事变动等决策事项。各部会议可根据实际情况,由部门掌握,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两次。

4、     会议考勤和记录制度:

(1)学生会各项会议一律实行考勤制度和记录制度。

(2)学生会会议必须准时召开,参加者应准时到场,考勤记录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者,应书面向会议组织者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不到,否则作缺席论处。第一次无故缺席者处以警告处分;第二次无故缺席者处以内部通报批评处分;第三次缺席者作自动离职处理,迟到两次作缺席一次处理。学期末学生会办公室将对各成员参加会议的情况统计,并列表公布。

(3)学生会会议均作会议记录,由学生会办公室整理存档查备。

三、学生会办公室管理制度。

1、办公室只限于学生会召开各种会议、进行宣传工作、各部筹备活动以及存放学生会各种财产。

2 室内所有物品均为学生会财产,任何人不得随意搬动、借用。

3 损坏、丢失本室物品者,须照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4 办公室的卫生工作和值班工作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

5 办公室的钥匙未经批准不得私自配制或转借他人、配制、使用。

6 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本室从事聚会、娱乐等任何与学生会工作无关的活动。

7 办公室只限于学生会干部工作使用,严禁私自使用。

第三章 人事责任制度和任免制度

一、责任制度

1 干事、副部长对部长负责。

2 部长向主管部门的副主席负责。

3 副主席、学生会办公室主任向主席负责。

二、任免制度

1 主席团行使对各部正副部长的任免权。

2 部长或副部长行使对该部干事任免权,并报主席团审批。

三、监督制度

1 学生会全体干部受全委会监督。

2 主席团受全体学生监督。

第二章 档案管理制度

为学生会的管理,使学生会工作更清晰明了,制定档案制度如下:

一、工作计划档案

1、学生会各职能部门每学期初递交一份工作计划,学期末递交一份年度工作总结。

2、主席团在学期初应制定学生会本学期的工作方案,并在期末做工作报告。

二、大型活动档案

1  在每次大型活动之前,负责部门应递交详细的计划和经费预算,由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对活动的时间、地点、人事、活动内容及过程给予总结性记录。

2、上述记录须经学生会办公室审核方可入档。

三、学生会干部(副部长级以上)工作档案

1、由干部本人填写工作档案,包括姓名、职务、班级、宿舍、本人所做工作、取得成果,并附上领导或老师的评价。

2、干部任职期满后必须递交一份详细的述职报告,总结在职期间的工作内容及经验教训。

3、 经学生会办公室审核方可存入档案。

四、各部门的工作档案包括组成成员、部门职能、所开展的工作、取得的成果以及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

五、学生会的重要报刊、杂志由学生会办公室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占有。

六、档案库资料属于学生会所有,由学生会办公室严格管理,一般情况下不予外借。

第五章 财务制度

一、学生办公室设专人负责团总支、学生会财务工作。

二、学生会经费原则上不计划工作外开支,使用经费严格依照学校财务制度,各部门开展活动前三个星期,应先拟一份经费预算报告,上交主席处审批,并交学生会办公室存档记帐。

三、经手财务的有关人员必须按照严格的财务手续办理财务事项。

1、报销单据必须是发票(如果是收据,须在十元以下,否则不给予报销),学生会主席团监督。

2、报销单据应有经手人、主管部门的负责人签名,学生会办公室验收、存档。

3、凡办理现金预支手续的要在三十天内办理报销手续。

四、 负责财务工作的干部要定期结帐,并且对帐本进行整理、保存,无关人员不得干涉。过期单据须经学生会主席签收后方可报销,有关人员定期查帐时应按制度履行手续,凡借取财务帐章、帐本者须对其负责。

五、学生会的财务工作接受学校财务部门和广大同学的监督进行不定期的财务检查,对违反财务制度的干部,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或上报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等处罚。